案情回顾
2018年9月6日,代某某在某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工作时,被100吨液压机压伤右手手腕,随后送往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,住院72天,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为五级伤残。2020年,代某某向南皮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某公司进行赔偿。
经法官审理,判被告某公司赔偿代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。某公司不服判决,2021年1月上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。经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上诉人某公司自愿赔偿被上诉人代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5000元,于2021年1月21日之前履行完毕。然而,该公司截至3月25日仍有35000元赔偿款未给付给代某某。
申请执行
代某某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,还有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儿子,经济十分困难。八十多岁的表哥再次陪代某某来到南皮法院,寻求帮助。那天一大早,庞爱民院长上班进入大厅,看见代某某和她八十多岁的表哥正在大厅不知所措地观望,庞院长主动上前询问情况,了解情况后,告知南皮法院执行局书记员张海英接待了二位。代某某和老人对资料填写不熟悉,张海英耐心指导他们填写申请执行书,帮助他们复印身份资料。收齐和审核资料无误后,迅速输入资料进行立案。不到一个小时,完成了立案和申请工作,代某某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高效调解
立案后,办理该案件的王晨法官看到代某某的强制执行申请书,当天联系被告某公司,法官耐心细致地向被告释明相关的法律后果,希望其能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,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下,被告当即同意当天支付拖欠原告代某某的赔偿款35000元。代某某当天下午就收到了某汽车模具有限公司的35000元赔偿款。至此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。代某某激动地向庞院长发送了感谢信,感谢南皮法院为她讨回了赔偿款。
该起劳动争议纠纷当天立案、当天调结,是法官把调解优先、注重效率的原则落实到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缩影,是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的生动实践,是正在开展的“两转两促三思考”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的具体体现。下一步,南皮法院将继续开展“五个一”活动,低成本、高效率地化解纠纷,力争通过司法审判尽可能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,推动纠纷案件化解走上快车道。